為切實維護我縣醫療保障基金安全,加快推進醫療保障事業更高質量發展,更好服務廣大參保人員,按照《沁水縣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制度(試行)》要求,決定選聘沁水縣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方式和數量
采取公開選聘和定向選聘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選聘10名沁水縣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
二、報名時間
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2月14日
三、報名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誠信公道,無不良信用記錄和犯罪記錄;
(二)支持我縣醫療保障事業,愿意無償參加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工作;
(三)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先進模范人物、新聞媒體工作者、社區工作者優先考慮;
(四)自愿接受醫療保障部門指導,自愿參加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工作,具備與履行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工作職責相適應的綜合素質和能力要求;
(五)具有一定的醫學、法律、行政管理、信息、財務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工作經驗;
(六)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工作需要的其他條件。
四、主要工作職責
(一)主動向身邊群眾宣傳各項醫療保障政策和法規,身體力行,影響并促進身邊群眾自覺遵守執行;
(二)監督我縣醫療保障行政部門、醫保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醫保基金管理過程中依法行政、經辦服務、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的行為;
(三)監督我縣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參保人、醫療保障基金的結算使用情況;
(四)積極參與縣醫療保障局組織的其他社會監督活動;
(五)及時收集社會各界對我縣醫療保障工作的相關意見和建議并反饋到縣醫療保障局;
(六)根據縣醫療保障局的工作邀請,參與我縣醫療保障政策措施和規范性文件的調研、論證或起草工作。
五、報名方式
有意報名者,請到沁水縣醫療保障局財務和基金監管股(317)領取《沁水縣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報名表》。
聯系人:樊曉英
咨詢電話:0356-2286111???15364669520
六、審核確定
報名結束后,由縣醫療保障局進行綜合考察和資格審核,經局黨組會研究,確定最終人選,并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示。
七、聘請事項及期限
沁水縣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聘期為2年。期滿后,根據工作實際、個人意愿等情況,另行組織續聘工作。
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的工作為自愿性、無償性工作。社會監督員對我縣涉嫌欺詐騙取醫保基金行為進行舉報、提供相關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沁水縣醫保部門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獎勵。
原始標題:關于選聘沁水縣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的公告
信息來源:https://www.qinshui.gov.cn/zwgk_372/gsgg_50327/202501/t20250114_20870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