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我市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九江市委組織部等部門下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高層次人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16名,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招聘崗位表》(附件1)、《綜合類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表》(附件2)。
三、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招聘對象為全國范圍內符合本次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各類人員。
(一)報考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資格、技能要求和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考試和法律規定的其他國家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3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8.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考生不得報考應聘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9.有服務期要求且仍在服務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三支一扶”等人員;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齡、學歷、專業及其他條件
1.年齡條件。具體招聘崗位年齡見崗位條件要求。報考人員須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崗位計劃表中注明的年齡上限。崗位條件的年齡要求,統一計算為18周歲以上(2005年6月9日以前出生),30周歲及以下(1992年6月9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段要求,以此類推。此年齡計算方法適用于本次考試的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環節。
2.學歷、專業條件。(1)各學歷層次對應專業請參考《學科專業目錄匯編》(附件3)執行,崗位表專業名稱后括號中的數字為學科專業代碼。報名人員不得報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學科專業目錄匯編》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學校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或學校出具的院校專業設置的說明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名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名。如專業目錄中的“(120202)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其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方向)”,那么專業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名。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名專業的依據。
(2)考生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專業一致并取得相應專業的學歷證、學位證方可報考。
(3)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或“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崗位,各招聘單位在崗位條件中分別明確了所需本科、研究生專業,考生的本科或研究生專業符合對應層次專業要求且取得了該層次學歷、學位證書的可以報考。
(4)技師學院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視同大學本科學歷報考。
(5)往屆畢業生中新舊專業名稱不一致的,可對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按照對應的新專業名稱進行報考。
3.其他條件。(1)在編在職人員報名條件:在編在職人員(在編在職人員指的是已被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的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在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原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及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在相關規定中如有聘用服務期限的,須服務期滿或在資格審查前與所在單位解除聘用關系并完成下編手續。
(2)限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崗位,報考人員須為通過全國統一的高考、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或研究生入學考試,在國內普通高等學校或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研機構就讀,且就讀期間人事關系(個人人事檔案、工資關系)和組織關系轉入就讀院校或科研機構,于2023年8月31日前畢業的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屆博士畢業生可放寬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外,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即: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檔案、組織關系等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也可報考。
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和在國家規定的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限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崗位。
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以其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應以其畢業時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崗位。
(3)工作經歷:崗位表中有要求工作經歷的,其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9日。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除本公告已明確或另有規定的以外,各項資格條件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3年6月9日。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采取郵箱報名的形式進行。報名時間:6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至6月19日(星期一)下午17:00。
應聘考生按照附件1、附件2中的聯系方式,在報名期間將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歷認定證明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半年1寸免冠彩色照片及相關崗位要求的證書和《2023年度九江市委組織部等部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4)原件的掃描件發送至指定郵箱。
為在招聘過程中能及時通知到考生有關招聘事宜,考生在報名表中填寫的聯系方式務必保持暢通,否則造成的后果自行負責。
2.資格審查: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監督下,由各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郵箱報名的考生需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發至指定郵箱。資格審查截止時間為6月21日(星期三)下午17:00。
下列人員還需提供:
(1)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屆畢業生,由于資格審查時還未取得畢業證,要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報名推薦表(附件5)。
(2)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上網(***://***.cscse.edu.**)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3)崗位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考生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
(4)在編在職人員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及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進行資格審查。
(5)2021年或2022年畢業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需提供擇業期有關證明(包括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等開具的《檔案保管證明》等)。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與所報崗位條件不符的,經核實,取消考試資格。
(二)考試
此次高層次人才招聘采取直接面試的考核方式進行(其中1至2個招聘計劃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數大于20人、3個招聘計劃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數大于30人時,則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
考試地點設在九江市,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公告。
(三)擬入闈體檢人員公示
擬入闈體檢人員名單在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上公示。
(四)體檢
體檢由市人社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與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行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體檢有異議的,一周內可提出復檢一次。因考生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額,按崗位空額數1:1的比例從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遞補一次。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及個人檔案等方面情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擬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崗位空額按1:1的比例從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遞補一次。對總成績相同者一并入闈后,體檢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按崗位計劃數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
(六)公示、聘用
考試、體檢、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市人社局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由市人社局按規定程序辦理審批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錄用后,錄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報到、聘用人員在三個月內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動離職的,招聘單位可從報考該崗位未聘用人員中從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遞補一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報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統一對外發布公告。
招聘人員經用人單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納入事業單位人員編制進行崗位管理。考試選調的在編在職人員聘用后,由市人社局辦理正式調入手續,列入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同等管理。
招聘初次就業的人員,由市人社局統一辦理人事聘用手續,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3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組織考核,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有關要求
(一)本次招聘的相關政策以本公告為準。公告其它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和文件執行。
(二)本次招聘崗位一覽表中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三)考生報名、資格審查等有關事項咨詢請撥打崗位表中招聘單位聯系電話。
(四)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與公告范圍和條件不符的、或弄虛作假的、或提供虛假證明的隨時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具體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文件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六、監督、咨詢電話
根據招聘工作職責,來信、來訪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調查處理,并將調查和處理結果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一)市人社局政策咨詢電話:0792-12333、8211587。???市委組織部:0792-8216027
市審計局:0792-8221650
九江學院:0792-2180376
(二)監督電話:市人社局機關紀委0792-8558609
本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4.《2023年度九江市委組織部等部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
6.《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2年版)》
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