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長春市事業單位招聘(含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3年長春市事業單位招聘(含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考試公告(2904名)》已于2023年3月27日發布,本次長春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904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招聘范圍為:2023年畢業的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畢業且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是指: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在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2021年1月至報名時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招考對象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崗位。
6.年齡要求:
(1)報考市直及10個縣(市)區、開發區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的,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7年3月24日至2005年3月24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82年3月24日以后出生)。年齡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3年3月24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證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
(2)報考各縣(市)區、開發區基層治理專干崗位的,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及以下(1992年3月24日至2005年3月24日期間出生),研究生可放寬到35周歲及以下(1987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3)報考面向二道區社區“兩委”成員、社區黨組織書記(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開展的專項招聘崗位,年齡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及以下(1977年3月24日至2005年3月24日期間出生)。
7.報考面向二道區社區“兩委”成員、社區黨組織書記(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開展專項招聘崗位的人員,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面向二道區社區“兩委”成員:在二道區社區黨組織和居民委員會正職任職至少滿2年,其他“兩委”成員任職至少滿3年的現任社區“兩委”成員。
(2)面向二道區社區黨組織書記(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在二道區社區黨組織書記(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崗位連續工作滿3年以上的現任社區黨組織書記(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并在擔任二道區社區黨組織書記(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期間,個人或所在社區獲得區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
8.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形式取得學歷的人員,須于報名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須于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
(二)崗位條件
1.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職稱、工作經驗(經歷)等相關條件(詳見附件1、附件2、附件3)。
2.招聘崗位所設的專業條件與其所設的學歷學位條件相互匹配。
3.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以及考試類別均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設定,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審核、解釋。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以及在職人員報考的,須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單位或用人權限部門同意,并提供《同意報考證明》。
2.服務期限已滿或無服務期限的在編在崗人員報考,須征得所在單位或用人權限部門同意。
3.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其專業技術資格需要符合招聘單位設置的專業技術崗位系列。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3年長春市事業單位招聘(含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職位表
2023年長春市事業單位招聘(含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考試須知 |
報名時間:2023年4月3日9:00至2023年4月6日14:30截止 筆試時間: 2023年5月7日(星期日)。 上午0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上午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考試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 |